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推动金融创新,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AI导读:
6月10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提出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并允许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港股上市后按规定在深交所上市,深化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
6月10日,中办、国办发布《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简称《意见》),进一步深化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推动金融创新与实体经济发展紧密结合。
此前,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连续三年累计48条经验获全国推广,体现了深圳在金融改革领域的领先地位。深圳毗邻港澳,是我国的金融重镇,此次《意见》提出健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
此外,《意见》还突破性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按照政策规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这标志着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的进一步深化。
《意见》第四条明确指出,支持深圳开展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试点,旨在推动金融赋能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深圳高新技术企业众多,此次政策将助力金融资源更精准地支持产学研,解决创业企业资金难题,加速科研成果转化。
近年来,深圳在金融服务创新方面持续探索,推出了一系列金融产品与业务模式,如“个体通”“小微通”“腾飞贷”“科技初创通”等,旨在满足中小微企业的多样化融资需求。
深圳还在探索“政园银”模式,通过政府、园区、银行等多方协同,推出无抵押信贷产品“园区贷”,已授信余额超110亿元,未来将在全市园区推广,进一步改善产业园区生态。
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企业方面,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成功入选证监会“专精特新”专板名单,截至今年4月,已有301家企业入板,其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占比17.6%。
此外,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持续优化创新积分体系“深圳落地版”,即“中银科创夸腾系统”,截至2025年3月末,深圳科技型企业贷款余额已达1.23万亿元。
《意见》还聚焦科技金融,提出健全科技型企业信贷、知识产权证券化等实践场景和规则体系。深圳在知识产权证券化方面走在前列,已累计发行99单总规模219.06亿元的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占全国总发行量过半。
优化科技型企业债权和股权融资协同衔接也是《意见》的重点之一。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理事长马蔚华表示,优化这一机制对科技企业至关重要。
《意见》还提及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支持保险资金投资深圳私募股权创投基金,2024年中长期资金对深圳私募股权创投基金的投资力度加大,出资规模达2381.06亿元。
支持“H+A”上市也是《意见》的一大亮点,允许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港股上市后,按规定在深交所上市,这将有助于吸引海外优质企业投资香港,设立实体机构。
综上所述,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深化将进一步推动金融创新,助力实体经济发展,提升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水平。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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