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安芯电子科创板IPO项目因研发人员认定不准确及收入确认问题被上交所终止,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及两名保荐代表人遭重罚,包括通报批评及禁业半年处分。此次事件凸显了IPO审核的严格性及中介机构责任。



红星资本局3月16日消息,安徽安芯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安芯电子”)科创板IPO项目终止近一年半后,近日上交所公布了三份纪律处分决定书,揭示了安芯电子被现场查出的两大“硬伤”,涉及研发人员认定不准确及收入确认问题。

作为安芯电子IPO项目的保荐机构,国元证券(000728.SZ)被上交所通报批评,其两名保荐代表人更被处以“禁业”半年的严厉处分,6个月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

安芯电子IPO项目两大违规被严惩

据上交所披露,安芯电子在研发人员认定上存在五大疑点,如部分研发人员不了解所参与项目、管理考核记录显示部门非研发部门等。同时,收入确认上也存在三大问题,包括单据信息与外部记录不一致、未发货即确认收入等。

上交所指出,安芯电子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未能如实说明研发人员数量、研发投入及收入确认信息,违规事实清楚,情节严重,决定对其予以1年内不接受其提交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此外,保荐人国元证券在核查工作中存在重大缺陷,未能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异常情况,出具的核查报告与事实不符,被通报批评。项目负责人马志涛、徐明被处以6个月内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国元证券及相关保荐代表人在已关注到相关客户应收账款实质周转天数远超协议约定信用期的情况下,仍发表信用政策无异常的核查结论,上交所对此不予采纳。

除保荐机构外,申报会计师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会计师郁向军、万文娟也因核查工作不到位被通报批评,并受到相应纪律处分。

此次事件再次凸显了IPO审核的严格性,以及中介机构在发行上市过程中的重要责任。安芯电子IPO“带病撤退”,不仅影响了企业自身的上市进程,也给中介机构敲响了警钟。

(文章来源:红星资本局)

截图自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