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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陈翊庭发文阐述新股定价改革初衷,旨在提升香港新股市场的国际竞争力。改革包括优化公众持股量要求、降低A+H发行人H股占比要求等,以提升新股定价效率和市场吸引力。

财联社2月7日讯 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陈翊庭今日在其官方公众号发布文章,深入探讨了新股定价改革的背景、目的及具体措施。此次改革旨在提升香港新股市场的国际竞争力,通过优化公众持股量要求和提升机构投资者在新股定价过程中的参与度,以实现更高效、更公平的市场环境。

陈翊庭指出,随着香港股票市场的快速发展,原有的新股定价机制和公开市场要求已逐渐不适应市场需求。因此,港交所提出了包括优化公众持股量要求、降低A+H发行人H股占比要求在内的多项改革建议。这些建议旨在放宽不必要的限制,提升香港市场对发行人的吸引力,并增强新股定价的效率。

在优化公众持股量要求方面,改革建议引入阶梯式的门槛,对不同市值级别的公司分别设置5%-25%的公众持股量要求,以降低大型或超大型公司满足公众持股量要求的难度。同时,对于A+H股公司,建议将原有的H股于上市时占股份总数(A股+H股)最低15%的要求,降低为最低10%或预期市值不低于30亿港元,且这些H股必须为公众持有。

为确保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改革建议在降低公众持股量门槛的同时,引入最低初始自由流通量的要求。规定由公众持有的可自由流通股于上市时最少占股份总数的10%及预期市值不低于5000万港元,或预期市值不低于6亿港元。这一规定与大部分国际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接轨,有助于防止股价操控风险。

在定价机制改革方面,港交所建议提高分配给建簿配售部分的新股比例,以降低分配给散户的比例。这一举措旨在提高有议价权的投资者在新股定价过程中的参与度,让买方与卖方进行充分博弈,从而提高新股定价的效率。这将有助于降低新股上市后的价格波动,避免股价大起大落。

此外,针对基石投资的禁售期问题,港交所也咨询了市场意见,考虑是否需要保留现有的基石投资者六个月的禁售期规定。此举旨在鼓励更多独立机构投资者参与新股上市的整个议价过程,提高新股定价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陈翊庭强调,此次改革是为了推动新股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并充分兼顾了买方(包括散户和机构投资者)和卖方(发行人)的利益。她呼吁市场参与者积极发表意见,共同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贡献力量。

(文章来源:财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