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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最高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强调将持续对财务造假案件实施全链条打击惩处。2024年共对61起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增长17%,案均处罚金额增长12%。未来将继续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强化立体追责。

  北京商报讯(记者李海媛)2月21日,最高检、中国证监会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为“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犯罪,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会上,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艳春强调,证监会正持续对财务造假案件实施全链条打击惩处。

  在处罚力度上,2024年证监会共对61起财务造假案件作出行政处罚,较去年增长17%;案均处罚金额达到1577万元,同比增长12%。其中,7起案件更是按照法定高限处以罚款,增幅高达75%。同时,69名“董监高”人员被实施市场禁入,同比增长9.5%。

  在责任追究方面,证监会不仅处罚上市公司及其责任人员,还严厉追究大股东、实控人等“首恶”的组织指使责任。2024年,共有35起案件涉及此类追究,同比增长近60%。此外,证监会还对39家中介机构作出行政处罚,暂停5家中介机构业务,进一步压实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的“看门人”责任。

  在监管协同方面,证监会牵头建立了第三方配合造假线索通报处理机制,将金融机构、上下游客户、第三方企业等配合造假的线索及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或属地政府,形成监管合力。

  何艳春透露,未来,证监会将继续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舆情监测、投诉举报处理等多渠道识别造假线索。特别是将完善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发挥内部“吹哨人”作用,紧盯财务洗澡、业绩变脸、异常换所等可疑迹象,提升违法违规发现能力,优化调查流程,提高处罚效率,持续巩固并不断强化“严监管”的氛围。同时,证监会还将推动进一步加强民事赔偿和刑事打击力度,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追责体系。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