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施行:券商投行收费模式变革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AI导读:
2月15日,国务院新规正式施行,规范券商投行服务行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新规实施后,券商投行保荐及承销费用收费模式发生显著变化,采用固定费率及“保底”金额,按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此举旨在引导投行健康发展,助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作为保荐机构,券商投行在助力优质企业上市融资、为市场提供更多优质投资标的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2月15日,为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升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权益并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正式施行。新规实施后,券商投行保荐及承销费用的收费模式发生了显著变化。
截至2月28日,新规的影响已在近期部分公司的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有所体现。券商投行开始采用新的收费模式,即约定固定费率及“保底”金额,并按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金融学教授郑志刚指出,新规严格规范了保荐机构的服务收费机制,有助于解决长期存在的激励扭曲问题,推动培育独立、客观、公正的中介机构,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新收费模式:固定费率+“保底”,按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在服务企业IPO过程中,保荐及承销费用是券商投行的主要收入来源。新规明确规定,券商从事保荐业务时,可按照工作进度分阶段收取服务费用,且收费与否及多少不得与股票公开发行上市结果挂钩。同时,承销费用的收取也应遵循市场化原则,综合评估项目成本等因素。
与以往惯例相比,新规禁止了保荐费与上市结果挂钩、承销费按发行规模递增等做法,要求中介机构根据工作量、所需资源投入等因素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与发行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此外,发行人在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时,也需在招股说明书等文件中详细披露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及付费安排。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高寄胜认为,新规落地后,合规压力将促使保荐机构进一步提升独立性,更好地回归“看门人”角色,以更强的辅导力度支持优质企业上市,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实践方面,自2月15日新规实施以来,已有汉朔科技、弘景光电、新亚电缆等公司在上市招股意向书中披露了保荐或承销费用将按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的信息。这些公司均采用发行募资总额乘固定比例的方式确定费用,并约定了最低“保底”金额。
例如,汉朔科技披露的保荐承销费分阶段收取,费用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8%,且不少于8000万元;弘景光电的保荐费为160.38万元,承销费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8%;新亚电缆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为发行募集资金总额的7.5%,且总金额不低于3018.87万元。
引导投行健康发展,助力上市公司提质
郑志刚表示,长期以来,保荐机构的服务收费与公司上市结果及募资规模直接挂钩的收费模式可能导致中介机构难以保持独立客观立场,为实现短期利益对发行人进行过度包装,甚至出现违规操作、财务造假等市场乱象。
展望未来,新规将保荐机构服务收费与上市结果解绑,有利于敦促保荐机构更专注于价值发现和风险防控,推动行业回归专业服务和良好信誉的本质逻辑。随着新规的深入实施,市场有望形成中介机构、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多方共赢的新生态。
从投行角度看,西部证券非银首席分析师孙寅认为,新规提出的分阶段收费模式能够缩短投行部门的回报周期,平滑收入波动。同时,规范收费行为能防止中介机构与发行人不当的利益捆绑,引导投行业务健康发展,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此外,新规的实施还可能对券商行业格局产生影响。财通证券非银行业分析师许盈盈指出,新规明确禁止地方政府给予奖励、允许分阶段收费等措施,可能使规模较小、盈利能力较弱的待上市公司在启动IPO时更加谨慎,进而影响券商投行竞争格局。预计依赖中小企业IPO、以低价承揽为策略的券商将受冲击,而具备竞争优势的头部券商将更受青睐,行业集中度或进一步提升。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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