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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杨宗儒近日表示,优化并购重组相关所得税政策对于激发市场活力至关重要。当前税收政策亟需完善,包括业绩补偿机制与税收确认规则冲突、耐心资本税收激励机制错配等问题。建议完善税基调整规则、调整优化分期纳税优惠政策,并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在当前经济转型和科技创新的关键时期,并购重组作为市场化配置资源的关键工具,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推动作用愈发显著。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杨宗儒近日接受采访时表示,优化并购重组相关所得税政策,对于激发市场活力至关重要。

所得税政策亟需完善

2024年,证监会根据新“国九条”部署,推出了“科创八条”“并购六条”等政策,旨在通过突破性机制安排鼓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市场反响热烈。

杨宗儒指出,税收政策作为引导产业发展、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对并购重组市场具有深远影响。前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已出台多项支持并购重组的所得税政策,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然而,随着并购重组市场加速发展,市场环境变化,税收政策亟需同步更新完善。

具体而言,一是业绩补偿机制与税收确认规则存在冲突。并购交易形态多样化,业绩对赌条款常见,但交易价格事后调整问题频现。对于未完成业绩承诺而履行补偿义务导致的所得税问题,各地做法不一,缺乏统一规定。

二是耐心资本的税收激励机制存在结构性错配。现行规定对非货币出资部分的分期纳税期限仅为5年,与耐心资本与科技产业循环发展需求不符。这可能导致资本因集中缴税压力提前退出,不利于企业稳定发展。

三是新型支付工具缺乏税收配套政策。定向可转债作为兼具股债性质的融资方式,在并购重组中被广泛应用,但尚未纳入支持性税收政策范围,无法享受特殊性税务处理,限制了其推广和应用。

助力上市公司高效利用并购重组

针对市场新情况,杨宗儒建议进一步优化并购重组所得税政策,激发市场活力。具体建议包括:完善业绩对赌的税基调整规则,允许因履行补偿义务导致的所得税纳税基础调整;调整优化分期纳税优惠政策,允许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上市公司股票的纳税时点为股票减持时;扩大特殊性税务处理适用范围,将定向可转债纳入其中。

此外,杨宗儒还表示,广东证监局正积极落实证监会工作部署,推动辖区上市公司规范开展并购重组。未来将持续发力,多渠道强化政策宣传,助力上市公司高效利用并购重组工具,实现高质量发展。

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发展

金融人才队伍是金融强国的关键要素之一。随着我国经济规模扩大和结构转型加速,科技、产业等领域对金融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以粤港澳大湾区为例,广东正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在此背景下,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国际竞争力,对于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杨宗儒建议,一是加快培育良好金融文化,强化金融业功能性和专业性定位;二是加强金融行业与产业部门、政府部门的人才交流,充实经济管理部门金融人才队伍;三是完善产业企业做风投的生态支持体系,激发企业家精神;四是加大国际化金融人才培养力度,提升国内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