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引领投行业务转型,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AI导读:
《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实施近一月,要求券商保荐业务收费与IPO结果脱钩,推行分阶段收费,禁止承销费用递增。新规对投行业务产生深远影响,引领投行业务从规模竞赛转向生态位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于2月15日起正式实施,迄今已近1月。《规定》明确要求券商保荐业务收费与IPO结果脱钩,推行分阶段收费,同时禁止承销费用按发行规模递增,这一变革对投行业务影响深远。
业内专家指出,《规定》中的三大核心条款引领投行业务转型:收费模式由结果导向转为过程导向,风险承担逻辑从外部化转向内部化,服务逻辑从通道商转向服务商。整个行业竞争格局也从规模竞赛转向生态位竞争,促使投行提升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记者发现,《规定》实施后,拟上市新股的招股意向书已发生变化,如汉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招股意向书详细披露了中介机构发行费用,并明确费用支付方式均为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
金元证券股权融资总部总经理刘磊认为,《规定》对保荐机构收费模式进行了优化,规范了中介机构收费行为,防止中介机构与发行人不当利益捆绑,促使投行业务向服务型转变。同时,避免恶意竞争,提升服务质量。
华西证券也表示,《规定》规范了中介机构收费行为,防止相关行为影响其客观公正执业,有利于形成公平、规范的市场秩序。
在新规下,保荐机构需从传统保荐结果付费和规模溢价模式转向拼服务的价值竞争,通过提升专业能力、深耕行业研究、优化客户体验等方式,在新的监管环境下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往投行业务虽采取分阶段收费,但前期收入占比低,主要营收高度依赖IPO成功后的承销费用,与融资规模挂钩,形成了一锤子买卖模式。《规定》实施后,投行收费模式转向过程导向,即使IPO失败,也需收取前期服务费,但单项目收入天花板降低,传统盈利模式失效。
同时,《规定》强化中介机构责任,投行需将风险成本内部化,缺乏风险定价能力的投行竞争力将减弱。服务逻辑也发生转变,投行需从上市通道转变为提供可量化价值的服务商,AI尽调工具的出现也要求投行向知识密集型模式转变。
华泰联合证券认为,投行需关注专业能力提升和差异化竞争优势建立,成为企业价值发现者与提升阶梯。包括强化专业服务、提升筛选优质项目能力、打造差异化优势等。
投行业务竞争呈赢家通吃特征,头部券商凭借优势可能对中小券商形成虹吸效应。中小券商需结合自身特点,制定差异化激励机制和管理策略,将人才战略与业务战略融合。
从市场份额看,行业整体呈“金字塔”结构,头部券商通吃大项目,中小券商争夺剩余市场。《规定》实施后,头部券商需承担更高成本,中小券商需构建垂直化、平台化、敏捷化业务模式,形成良好的业务生态。
长远来看,依赖监管套利、风险转嫁的“伪投行”将被淘汰,胜出者将是构建“专业能力+技术工具+生态网络”三维竞争力的“新投行”。未来投行利润将源于风险识别能力和知识资本溢价,而非牌照红利或监管博弈。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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