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修订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指引,强化投资者回报导向
AI导读:
深交所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旨在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重点关注公司是否积极响应“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倡议,积极、合理实施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
北京商报讯(记者马换换)3月14日,深交所官网显示,在证监会统筹指导下,深交所修订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评价指引》)。这是深交所落实新“国九条”部署和“1+N”政策文件要求,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推动提升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又一重要举措。
信息披露作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桥梁,是投资者做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信息披露的质量,直接反映了上市公司的质量。深交所一直重视提升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质量,自2001年起便实施了信息披露工作评价机制,不断完善相关规则制度,旨在促使上市公司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主体责任,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披露。在保持《评价指引》原有框架的基础上,本次修订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了完善。
首先,强化投资者回报导向。深交所特别增设了关于上市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情况的评价条款,重点关注公司是否积极响应“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倡议,积极、合理地进行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引导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以压实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责任。同时,深交所还提高了现金分红的评价权重,通过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方式,鼓励上市公司树立良好投资者回报意识。
其次,加强信息披露主体责任。深交所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的基础工作,提升信息披露的质量。对于多次出现信息披露差错的上市公司,深交所将加大减分力度。同时,深交所还充实了重大负面事项清单,推动上市公司提高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从而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推动上市公司压实声誉管理责任。深交所完善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的相关评价内容,引导上市公司积极维护自身价值和形象,建立健全舆情应对工作机制,针对重大舆情及时作出澄清说明,防止市场误解误读。
(文章来源:北京商报,股市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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