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大佬内幕交易巨亏后仍遭证监会重罚
AI导读:
光大证券投行员工赵某军涉嫌内幕交易“星星科技”,巨亏后仍被证监会处以460万元罚款及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北京金融法院将于今年5月26日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近年来,证监会加大对证券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券商投行业务需加强自律。
大约半年前,证监会公布的一则涉及内幕交易的罚单,如今有了最新进展!
当时,作为“星星科技”(300256.SZ)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消息知情人,光大证券时任投行员工赵某军提前买入星星科技股票,涉及金额高达1141.22万元,但最终却亏损了532.58万元。证监会依法对赵某军处以共计460万元罚款,并采取了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时隔半年多,北京金融法院传来最新消息,定于今年5月26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赵某军与证监会处罚一案。
根据证监会开具的行政处罚书,赵某军若对处罚决定不服,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复议和诉讼期间,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投行大佬涉嫌内幕交易,巨亏后仍遭重罚
赵某军内幕交易“星星科技”一事披露后,引发了市场广泛关注。赵某军作为资深投行大佬,在任职光大证券期间,参与了“星星科技”的重组过程,并违规进行了内幕交易。
光大证券对此回应称,坚决支持证监会对该司前员工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严格按照公司问责制度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责任追究。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赵某军知悉内幕信息,却巨亏近533万元,事后又遭到证监会的重罚,堪称“赔了夫人又折兵”。
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的内幕交易过程显示,赵某军在知悉内幕信息后,利用其控制的证券账户大量买入星星科技股票。然而,随着星星科技发布重大资产重组公告,股价并未如期上涨,反而导致赵某军巨亏。
最终,证监会根据赵某军的违法行为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对其处以了460万元的罚款,并采取了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赵某军曾提出申诉意见,但被全部驳回
在处罚过程中,赵某军曾提出四点申辩理由,包括内幕信息形成时点认定错误、不知悉内幕信息、买入股票基于朋友推荐和个人研究等。然而,这些申辩理由均被证监会驳回。
证监会表示,星星科技内幕信息形成时间不晚于赵某军知悉的时间,且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因此,赵某军的申辩理由不成立。
目前,北京金融法院已定于今年5月26日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这或许是赵某军对处罚决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
监管“长牙带刺”,券商投行业务需加强自律
赵某军涉内幕交易一案,也折射出券商投行业务在流程与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近年来,证监会坚决落实监管“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要求,加大了对证券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据梳理,2024年至少有43家券商收到了与投行业务相关的罚单。同时,券业投行领域的高压反腐工作也在持续进行。多名负责人因涉嫌严重职务犯罪被查。
证监会主席吴清明确表示,在强监管、保护投资者方面,将坚持严监严管,全链条、各环节都进一步健全监管制度机制。同时,聚焦市场关切特别是投资者深恶痛绝的财务造假、欺诈发行、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快查严惩。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
关键词:内幕交易、光大证券、星星科技、证监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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