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信披规则重大变革
AI导读:
3月28日,证监会修订并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证监会同步修订了定期报告格式准则,强化了重点信息披露和财务信息披露要求。新规还删除了监事规定,调整了披露要求,并确立了暂缓、豁免披露制度。
A股上市公司信披规则迎来重大变革!
3月28日,证监会修订并发布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信披办法》),旨在落实新《公司法》和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优化披露内容,提高针对性和有效性。
近年来,注册制全面推行,市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要求愈发严格。《信披办法》本次修订对相关规则进行了优化,增强了规则的科学性、系统性。业内人士指出,新《信披办法》的实施对规范信息披露、提升资本市场透明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为衔接定期报告规则,证监会同步修订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统称“定期报告格式准则”)。
强化重点信息披露
《信披办法》吸收了近年来的监管实践经验,强化风险揭示要求,要求上市公司充分披露可能对核心竞争力、经营活动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同时,明确了行业经营信息披露要求,便于投资者决策。
细化财务信息披露
《年报格式准则》细化了主要财务指标信息,包括“营收扣除”披露要求、股权激励影响下的净利润指标等。同时,对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进行了完善,提高了重要新增非主营业务的披露要求,强化了客户与供应商披露,细化了业绩承诺披露。
删除监事规定,调整披露要求
为落实新《公司法》,《信披办法》删除了有关上市公司监事的规定,并明确了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编制的监督方式。《年报格式准则》也进行了相应调整。
此外,《信披办法》提高了处罚金额上限,确立了暂缓、豁免披露制度,并加强了对重点事项的监管要求,如禁止信披“外包”,规范非交易时段信息发布等。
考虑到修订内容较多,为给上市公司留出准备时间,《信披办法》及定期报告格式准则均自2025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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