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成渝金融法院、重庆证监局、四川证监局举行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涉及证券、期货、私募基金等领域的5个典型案例,包括科技公司证券虚假陈述、期货投资咨询资质问题、上市公司未充分披露信息等,旨在提升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规范金融机构行为。

成渝金融法院、重庆证监局、四川证监局5月16日举行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成渝金融法院副院长梁咏蜀表示,法院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保护,依托川渝跨省域金融司法与金融监管的协同治理机制,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此次发布会,成渝金融法院发布了涉及证券、期货、私募基金等领域的5个投资者保护典型案例。

案例一为“丁某等投资者与某科技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涉及科技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导致投资者损失,法院通过示范判决和多元联动全链条解纷模式,实现了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批量处理。

案例二为“郝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某期货公司等期货交易纠纷案”,涉及期货投资咨询资质问题,法院提醒投资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中介机构需规范经营,期货公司应依法履行管理义务。

案例三为“安某诉某上市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涉及上市公司未充分披露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虚增利润行为,法院认定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涉及的股票可以计入投资者有效索赔股票范围,维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案例四为“某投资管理公司诉某证券公司合同纠纷案”,涉及私募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权利义务关系,法院肯定托管人的监督职权,有利于发挥托管人对管理人的监督制衡作用,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

案例五为“严某某与某银行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案”,涉及银行安排无资质员工违规推介金融产品,法院认为银行应对投资者损失承担相应责任,提醒投资者树立理性投资理念。

这些案例的发布,不仅有助于提升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意识,也提醒金融机构在从事代销金融产品业务时,应加强销售人员资质和行为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