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企业有望通过CDR在深交所上市
AI导读:
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交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允许符合条件、在港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上市。这一政策有望为A股市场带来新活力,但跨境监管等问题仍需解决。
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交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允许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上市。这一政策有望为A股市场带来新的活力。
在6月12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进一步阐述了《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中涉及“H+A”的政策条款。据悉,除有望直接在深交所上市的200余家企业外,剩余2377家港股上市公司或可通过CDR在深交所上市。
对于红筹股而言,深二次上市规则已日益清晰。目前,满足深市主板红筹股二次上市2000亿元市值要求的企业包括腾讯控股、阿里巴巴-W、小米集团-W等14家。此外,翰森制药、信达生物、京东健康等30余家企业也有望按红筹股上市标准二申报。这些港股企业有望成为CDR二次上市的“种子选手”。
尽管政策东风已至,但跨境监管协调、外汇管理及市场流动性等技术性问题仍需解决。业内人士认为,CDR的破冰将优化A股行业结构,推动境内外估值体系融合,但其能否真正激活红筹回A浪潮,还需观察后续配套细则的落地。
港交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港股上市公司共有2627家。其中,250家注册地在粤港澳大湾区,更适合直接在深交所上市。这些企业的市值合计为14.46万亿港元。剩余的2377家港股公司或可通过CDR在深交所上市。
若将上述250家注册地在粤港澳的港股企业合并计算,港股现有的2627家企业可分为三类。第一类为注册地位于港澳及内地的港股上市企业,共有581家;第二类为红筹企业,共有796家;第三类为纯外资企业,这类企业通过CDR在深交所上市的可能性较小。
业内认为,通过CDR在深交所上市可能性较大的是第一类、第二类企业,但需符合深交所二次上市相关规则。以红筹企业为例,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交易所上市,应至少符合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或市值200亿元以上且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等标准。
多家互联网巨头市值折合人民币超过2000亿元,包括腾讯控股、阿里巴巴-W、小米集团-W等。此外,市值在200亿元至2000亿元之间的科技类企业有38家,其中小鹏汽车市值最高,但暂不符合财务要求。
近年来,港深两地资本合作日益密切。深交所推动了不少企业赴香港二次上市,如宁德时代、美的集团等。而“A+H”上市潮也持续升温,多家内地企业登陆港股。
相比之下,港股企业在深交所二次上市的案例较少。但此次政策强调支持符合条件的港股公司在深交所发行CDR上市,标志着CDR有望在深交所“破冰”。
对于CDR能否带来红筹股二次上市高峰,业内观点不一。有投行人士认为,此次政策有利于更多红筹股回A股主板上市。而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指出,企业回归深交所上市将引入国际资本定价逻辑,为A股市场注入新的估值参照。
然而,也有业内人士认为仍存在难点,如跨境制度差异、跨境资金流动受限等。广东省社会科学院财政金融所所长刘佳宁指出,大型红筹企业回归可能对A股存量资金形成虹吸效应。
吴海峰认为,CDR试点主要目的是探索一条可行路径,为未来吸引优质海外企业在A股上市积累经验。此次政策更多是释放开放信号,为后续发展铺路。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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