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CDR政策助力港股企业A股上市
AI导读:
深交所推出新政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交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CDR),允许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上市,有望优化A股行业结构,推动境内外估值体系融合。
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交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CDR),允许符合条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且在境内注册的粤港澳大湾区企业,在深交所上市。这一政策旨在深化深港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在6月12日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对《关于深入推进深圳综合改革试点深化改革创新扩大开放的意见》中涉及的“H+A”政策条款作出了进一步阐述。
哪些企业有望获益?Choice数据显示,除有望直接在深交所上市的200余家企业外,剩余的2377家港股上市公司或可通过CDR在深交所上市。
对于红筹股而言,目前在深二次上市规则已日益清晰。目前满足深市主板红筹股二次上市2000亿元市值要求的企业有腾讯控股、阿里巴巴-W、小米集团-W等14家;有望按照红筹股上市标准二申报的有翰森制药、信达生物、京东健康等30余家。这些港股企业也有望成为CDR二次上市的“种子选手”。
尽管政策东风已至,但跨境监管协调、外汇管理及市场流动性等技术性问题仍需解决。业内人士认为,CDR的破冰将优化A股行业结构,推动境内外估值体系融合,但其能否真正激活红筹回A浪潮,还需观察后续配套细则的落地成效。
港交所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3月31日,港股上市公司共有2627家。其中,有250家注册地在粤港澳大湾区,更适合直接在深交所上市。注册地在粤港澳大湾区的港股上市公司共有250家,其中广东省48家,香港特别行政区202家。这些企业的市值合计为14.46万亿港元,有望直接在深交所上市。剩余的2377家港股上市公司或可通过CDR在深交所上市。
业内人士认为,通过CDR在深交所上市可能性较大的是注册地位于港澳及内地的港股上市企业和红筹企业,这些企业还需符合深交所二次上市相关规则。
以红筹企业为例,根据深交所主板要求,已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交易所上市的,应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或市值200亿元以上,且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科技创新能力较强,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多家互联网巨头市值折合人民币超2000亿元,包括腾讯控股、阿里巴巴-W、小米集团-W等。市值在200亿元以上、2000亿元以下,且有自主研发能力的科技类企业有38家,其中市值最高的是小鹏汽车,总市值折合人民币1424亿元。
较为符合条件的还有翰森制药、信达生物、京东健康等34家企业。此外,比亚迪电子、金蝶国际、晶泰控股等广东省上市的港股企业也被认为是回深二次上市的“潜力股”。
深交所推动了不少企业赴香港二次上市,如宁德时代、美的集团、顺丰控股等。相比之下,港股企业在深交所二次上市的案例较少。此次政策强调,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存托凭证,标志着CDR有望在深交所“破冰”。
对于CDR能否带来红筹股二次上市高峰,业内观点不一。有投行人士认为,此次政策新风向有利于更多红筹股回A股主板上市。但也有业内人士认为,目前仍存在难点,如跨境制度差异、跨境资金流动受限等。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章俊指出,企业回归深交所上市将引入国际资本定价逻辑,为A股市场注入新的估值参照,有助于提升A股市场估值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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