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修订《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AI导读:
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增加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作为IPO优先配售对象,明确科创板未盈利企业分类配售规定,严禁限售期内出借股份,推动市场化法治化水平提升。
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修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决定》,并于发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改涉及六个条文,旨在优化IPO发行承销机制。
修改亮点包括:一是将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产管理产品纳入IPO优先配售对象,与公募基金享受同等政策待遇,为未来可能增加的其他优先配售对象预留空间。二是明确证券交易所负责制定IPO分类配售的具体规定,特别是在科创板试点未盈利企业的分类配售。三是严禁参与IPO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限售期内出借股份,以维护市场秩序。此外,还根据新《公司法》进行了适应性调整,包括禁止通过财务资助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中国证监会表示,将持续监督《承销办法》的执行情况,确保市场各方恪尽职守,推动发行承销与定价的市场化、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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