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导读:

4月15日,*ST海越、建艺集团、华设集团等多家上市公司因财务违规被证监局处罚,合计罚款超过1200万元。其中,海越能源因错误使用“总额法”计算营业收入导致半年报虚假记载,建艺集团因未及时披露“以房抵债”交易事项被罚,华设集团董事因短线交易可转债被罚。

4月15日,*ST海越(SH600387)公告,公司及相关方因财务违规收到浙江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合计被罚超过1200万元。其中,错误使用“总额法”计算营业收入,导致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是违法事实的重要一项。

除海越能源外,建艺集团(SZ002789)董事因未及时披露“以房抵债”交易事项被罚款150万元,华设集团(603018.SH)董事因短线交易可转债被罚15万元。三起案件合计罚款1230万元。

海越能源及相关责任人因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错误使用总额法确认收入等问题被罚。海越能源申辩称,系会计准则理解偏差,非主观故意,且已积极整改。但浙江证监局认为量罚适当。

建艺集团因未按规定披露与恒大集团的以房抵债交易事项被罚。交易金额合计约3906万元,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7%,但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设集团董事刘鹏因短线交易“华设转债”被江苏证监局罚款15万元。刘鹏在2024年3月29日至4月3日期间,累计卖出并买入可转债,违反了《证券法》规定。

此次处罚再次提醒上市公司及董事、高管应严格遵守信息披露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