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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纠纷调解规则》,旨在规范调解工作,健全调解机制,完善自收调解案件流程。修订后的规则将完善证券行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推动证券行业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汤立斌)5月15日,中国证券业协会正式修订并发布了《证券纠纷调解规则》(下称《规则》),此举旨在规范调解工作,健全调解机制,并优化自收调解案件流程。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规则》的修订对于完善证券行业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非诉讼纠纷解决渠道具有重要意义,将有效推动各方积极参与纠纷调解,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今年3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联合意见》),为《规则》的修订提供了重要指引。《规则》共分为六章,紧密衔接《联合意见》要求,全面覆盖了调解工作的各个环节。修订要点包括:

  强化调解中立性,提升公信力。《规则》明确调解工作应坚持“可调尽调”原则,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并深化与其他社会领域矛盾化解机制的合作。同时,建立针对不履行生效调解协议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自律惩戒机制,以树立行业诚信经营理念。

  健全调解机制,提高纠纷多元化解效能。《规则》完善了调解案件受理、调解程序、档案管理等机制,明确了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调解工作有序进行。通过优化调解流程,建立简易调解、普通调解等程序,并丰富调解途径,如现场调解、在线调解等,以提高调解服务效能。

  在完善自收调解案件流程上,《规则》依据纠纷复杂程度和便利当事人原则,优化了调解流程的关键节点,包括受理调解申请、调解员选定、了解案情、开展调解及调解协议签订等。同时,明确了不同复杂程度案件的调解时限,既保障了当事人的充分沟通协商,又防止了案件久调不决。

  此外,《规则》还深化了矛盾化解合作机制,完善了中证协与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之间的沟通协作,引入了小额速调机制,提高了纠纷处理效率。同时,建立了“示范判决与调解衔接机制”,促进了“同案同判”,降低了投资者维权成本。

  此次《规则》的修订发布,标志着证券行业纠纷调解工作迈出了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步。未来,中证协将持续优化调解服务,加强各方协作,让调解成为投资者解决纠纷的重要途径,为证券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