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机制显成效
AI导读:
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常呈现“一人违法、万人诉讼”特征,逐一审理耗费大量司法资源。北京金融法院采用“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机制,统一法律适用、节约资源、降低维权成本,实现“审理一案、解决百案”效果,高效化解矛盾纠纷,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中,采用“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机制审理的效果显著。北京金融法院审二庭法官李默菡5月15日在北京金融法院“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上表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往往呈现“一人违法、万人诉讼”的特征。这类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焦点高度相似,逐一审理将耗费大量司法资源。因此,为统一法律适用、节约资源、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该机制成为审理这类群体性诉讼的重要方式。
李默菡介绍,通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作为示范案件,将共性事实争点先行审理,比如虚假陈述行为的认定、“三日一价”的确定、系统风险扣除比例等。后续同类案件可直接援引示范判决结论,更易促成当事人和解、调解,实现“审理一案、解决百案”的效果。
在已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法官在示范判决基础上,组织其他投资者集中审理,引导各方当事人统一认识,达成调解并及时履行,高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保护了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关键词:证券虚假陈述、示范判决、批量调解、司法资源)(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金牛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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