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融法院发布证券纠纷审判白皮书,投资者维权渠道畅通
AI导读:
北京金融法院发布《证券纠纷审判白皮书》,显示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占比最高,投资者起诉发行人同时要求连带赔偿已成常态化。法院强化追责机制,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优化诉讼服务,完善损失认定标准,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3月27日,北京金融法院发布《北京金融法院证券纠纷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通报证券纠纷审判情况。2021年3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受理证券纠纷案件9246件,占全部民商事案件44.07%,涉案总额438.24亿元,案均诉讼标的额473.98万元。
证券欺诈责任纠纷占比最高
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9101件,居首位,涉及被诉发行人57家,涵盖上交所主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北交所、港交所。被诉发行人行业涉及信息技术、制造业、建筑等,其中45家受到行政处罚,占比79%;3家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启动刑事诉讼。
被诉主体还包括27家发行人的董监高188人,受罚的董监高占比55.85%;被诉中介机构34家,受罚的占比35.29%。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是最主要的类型,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等,其中财务造假最常见。55个系列案件中,31个涉及虚假记载,33个重大遗漏,4个误导性陈述。
北京金融法院强化追责机制,追究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介机构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通过“示范判决+专业调解”机制高效处理案件,如春节前成功调解11起案件,赔偿款600万余元。
连带赔偿责任常态化
投资者起诉发行人同时起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中介机构,要求连带赔偿,已成常态化。《白皮书》指出,虚假陈述行为包括诱多型和诱空型,57个系列案件中,53个涉及诱多型,占比92.98%。
未来,随着特别代表人诉讼推广及损失核算技术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将更高效、公正。涉境外上市发行人案件增多,金融创新产品结构和交易模式复杂化,新情况新问题逐渐增多。
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
北京金融法院畅通投资者维权渠道,优化诉讼服务。通过代表人诉讼和示范判决双轨并行,在线平台技术赋能,解决维权渠道不畅问题。完善损失认定标准,创新损失核算模型,引入“多因子迁移同步对比法”,精确量化虚假陈述与投资损失因果关系。
压实中介机构责任,强化追责。建立“过程审查+结果评价”双维度审查标准,构建勤勉尽责义务梯度化评价体系,精准确定差别化责任,推动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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