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针对中国船舶产业发布“301调查”限制措施
AI导读:
美国针对中国船舶产业的“301调查”听证会后,正式发布了限制措施,分阶段实施,对航运公司和建造的船舶征收费用。该政策或造成物价上涨,由美国消费者买单。外交部表示将采取必要措施捍卫自身权益。
美国针对中国船舶产业的“301调查”听证会过去20多天后,正式发布了限制措施。
当地时间4月17日,美国贸易代表(USTR)披露了基于对中国在海运、物流和造船领域所谓的“不合理做法”301调查结果,计划对中国海事、物流、造船领域采取的限制措施。
限制措施将分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180天后正式生效)
· 针对中国船东和航运经营公司,征收基于净吨位/每次美国港口挂靠的费用,之后逐年递增;

· 针对中国建造的船舶,按净吨位或集装箱量征费,之后逐年递增;

· 为激励美国汽车运输船的建造,针对非美国建造的汽车运输船,按照运力收取费用。

第二阶段(3年后生效)
· 为激励美国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的建造,限制利用外国船运输液化天然气。这些限制将在22年内逐步增加。
此外,USTR正在就港口起重机及其他货物装卸设备的拟议关税征求公众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8日。
上海市船舶与海洋工程学会副理事长陈军表示,若限制措施180天后执行,将对集装箱船、油轮、散货船的航运公司带来冲击。航运公司或将提高运费、调整航线,最终造成物价上涨,由美国消费者买单。
陈军认为,该政策或难落地,后期会有变化。
此次限制措施源于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等五大工会去年3月的请愿书,声称中国在海事、物流和造船业的“不合理和歧视性”做法给美国商业带来负担,并归结于“中国的不公平贸易行为”。
2024年4月,USTR宣布,在考虑了请愿书和委员会的建议后,决定发起对中国海事、物流和造船行业的调查。
2月,USTR披露了基于前述301调查结果,提议采取的限制措施,并召开了听证会。
陈军指出,由于听证会上大部分意见均为反对,故此次最新披露的限制措施已有所调整。
例如,最新限制措施将执行时间推迟了180天,删除了针对订购中国建造船舶的航运公司征收港口费等条例,并新增了对非美国建造的汽车运输船以及LNG船的限制要求。
航运信息咨询平台信德海事网主编陈洋表示,美国针对汽车运输船以及LNG船是无差别打击,旨在促进美国本土建造替代船型。
美国针对这两种船型扩大攻击面有多方面原因:
首先,两种船型运输对象均具备“产业战略价值”。
汽车出口是韩国、日本的重要经济支柱,美国希望打击他国产能输出,并鼓励“美建船”参与战略性出口运输。同时,汽车运输船还具备军事战略意义。
LNG作为美国重点出口资源,船舶承运方的国籍与控制权直接关联到能源安全和地缘政治影响力。因此,美国政府希望确保关键能源运输“在可控范围内”。
其次,汽车运输船以及LNG船属于高端船型,建造门槛高,具备“带动造船业复苏”的示范作用。
再则,当前全球绝大多数汽车运输船和LNG船均由中日韩建造,美国在两种船型上几乎没有建造份额。此时推行惩罚性政策,可以为本土建造争取“政策窗口期”。
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美国的造船产量下降超85%,目前仅占全球商船总量的0.1%。美国建造船舶价格几乎是中国的3-5倍,且交付极不稳定。
4月18日,外交部发言人林剑表示,美国征收港口费、加征关税等措施损人害己,将采取必要措施捍卫自身权益。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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