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发布股份变动管理指引,明确多项要求
AI导读:
北京证券交易所制定并发布了《股份变动管理指引》,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份计划的通知义务、上市公司股票限售解限售规定等,规范了特定股东增持行为,并落实了权益变动“刻度说”要求。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张雪)4月25日,北京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3号——股份变动管理》(简称《股份变动管理指引》),并于发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该《股份变动管理指引》首先整合了股份变动管理的各项要求,明确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股份时需履行的通知义务,以及申报本人及其亲属持股变动情况等规定。同时,对上市公司股票的限售解限售、转让比例要求、敏感期交易等方面也有了明确规定。
其次,规范了特定股东的增持行为,明确了增持股份行为规则的适用范围,包括持股30%以上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在首次增持行为发生时,应披露股份增持公告。若计划继续增持股份,还需披露增持计划和增持进展。
此外,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该指引明确了5%、1%权益变动的“刻度说”要求,简化了股东权益被动变动的披露要求。例如,因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并注销、向特定对象回购股份并注销等情形导致股本减少,引发股东权益被动变动时,由上市公司负责披露相关情况,股东原则上无需再进行披露。
最后,该指引重申了禁止内幕交易的规定,明确大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的融资融券交易,并明确了上市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变动的管理责任。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本站立场无关。本站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本站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yxiu_cn@foxmail.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